病媒生物评估检查说明
病媒生物(本文指蚊虫、蝇类、鼠类、蟑螂,俗称“四害”)监测评估是通过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技防设施建设与维护情况(本文重点针对防鼠设施、防蚊蝇设施、毒鼠屋、捕蝇笼、灭蝇灯等)、环境卫生(本文重点指病媒生物孳生地、栖息地)保洁情况等内容的调查、分析、评估,旨在评价监测评估区域内的病媒生物种群结构、季节消长、区域分布、生境结构分布、密度控制水平及防制服务效果情况。
通过监测评估,供相关职能部门评价虫媒鼠传疾病传播、暴发、流行风险,评价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等级和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效果情况等,指导病媒生物科学防制,推动卫生城市(乡镇、县)、健康城市、文明城市、美丽乡村、除四害村建设等工作,为其推波助澜和添砖加瓦,为相关部门或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本文对病媒生物快速评估调查内容和技术实施开展做简要说明,以供参考。
1. 室内环境四害密度快速调查
1.1. 鼠类
1.1.1.鼠迹
1.1.1.1.鼠迹判定:现场发现鼠尸、鼠洞、鼠粪便、鼠脚印、鼠爬痕、鼠道、鼠咬痕、活鼠等鼠活动的迹象,即为鼠迹。
1.1.1.2.房间数(又称标准间数)的统计:以≤15㎡的独立房间为1间,>15㎡的房间按照每15㎡为1间,超出部分不足15㎡为1间(蝇类、蟑螂的房间数亦按此标准折算)进行折算,统计检查房间数。
1.1.1.3.鼠迹阳性间及阳性间数:在检查的任一房间内,只要检出上述任一鼠迹,即判定该房间为阳性间;所有鼠迹阳性间的总和即为阳性间数。
1.1.1.4.鼠密度计算:鼠迹阳性率(%)=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100%
1.2. 蟑螂
1.2.1.蟑迹
1.2.1.1.蟑迹判定:蟑螂尸体、残肢、空卵鞘、粪便等。
1.2.1.2.房间数统计:参照上述鼠迹标准间数折算方法统计。
1.2.1.3.蟑迹阳性间及阳性间数统计:在检查的任一房间内,只要检出上述任一蟑迹,即判定该房间为阳性间;所有蟑迹阳性间的总和即为阳性间数。
1.2.1.4.密度计算:蟑迹查获率(%)=蟑迹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100%
1.2.2.卵鞘
1.2.2.1.卵鞘判定:指美洲大蠊、黑胸大蠊等大蠊活卵鞘。
1.2.2.2.房间数统计:参照上述鼠迹标准间数折算方法统计。
1.2.2.3.卵鞘阳性间及阳性间数统计:在检查的任一房间内,只要检出大蠊属活卵鞘,即判定该房间为阳性间;所有卵鞘阳性间的总和即为阳性间数。
1.2.2.4.记录:检查的标准间数、(活)卵鞘阳性间数和检出的卵鞘数。
1.2.2.5.密度计算
1.2.2.5.1.卵鞘查获率(%)=卵鞘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100%
1.2.2.5.2.卵鞘密度指数(只/间)=检出的卵鞘数/卵鞘阳性间数
1.2.3.成若虫
1.2.3.1.成若虫判定:指蟑螂的活体,包括成虫和若虫。
1.2.3.2.房间数统计:参照上述鼠迹标准间数折算方法统计。
1.2.3.3.卵鞘阳性间及阳性间数统计:在检查的任一房间内,只要检出活蟑,即判定该房间为阳性间;所有活蟑阳性间的总和即为阳性间数。
1.2.3.4.记录:检查的标准间数、成若虫(活蟑)阳性间数和检出的小蠊只数、大蠊只数。
1.2.3.5.密度计算
1.2.3.5.1.成若虫侵害率(%)=成若虫阳性间数/检查房间数×100%
1.2.3.5.2.小蠊密度指数(只/间)=检出的小蠊数/小蠊阳性间数
1.2.3.5.3.大蠊密度指数(只/间)=检出的大蠊数/大蠊阳性间数
1.3. 蝇类
1.3.1.孳生地
1.3.1.1.孳生地判定:厨余垃圾、食物残渣、动物尸体(鼠尸)、排水沟污物等蝇类孳生地。
1.3.1.2.阳性孳生地:任一蝇类孳生地只要检出蛆虫(蝇幼虫)或蝇蛹,即判定蝇类阳性孳生地。
1.3.1.3.孳生地阳性处数:检出的所有蝇类阳性孳生地处数总和。
1.3.1.4.密度计算:孳生率(%)=孳生地阳性处数/检查的蝇类孳生地总和×100%
1.3.2.成蝇
1.3.2.1.房间数统计:参照上述鼠迹标准间数折算方法统计。
1.3.2.2.有蝇间数:在≤15㎡的独立房间,以实际检出有成蝇活动或栖息的房间数统计有蝇间数,在>15㎡的较大房间,以实际检出的成蝇数量除以3折算有蝇间数,但有蝇间数不得大于该较大房间折算的房间数(如某餐厅面积150㎡,检出成蝇7只,则有蝇房间3间,且3间<10间)。
1.3.2.3.记录:检查间数、成蝇数量、有蝇间数。
1.3.2.4.计算
1.3.2.4.1.成蝇侵害率(%)=有蝇间数/检查间数×100%
1.3.2.4.2.成蝇密度指数(只/间)=成蝇数量/有蝇间数
1.3.3.直接入口食品场所蝇密度
1.3.3.1.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判定:指生产、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包括熟食间、冷菜间、打菜间、水果制作间、快餐销售柜台、面包销售柜台等场所。
1.3.3.2.调查间数:参照上述鼠迹标准间数折算方法统计。
1.3.3.3.检查内容:成蝇、蝇类孳生地。(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成蝇和阳性孳生地)。
1.3.3.4.记录:调查间数、成蝇数、孳生地调查处数、阳性孳生地处数。
1.3.3.5.计算
1.3.3.5.1.成蝇密度(只/间)=成蝇数/调查间数
1.3.3.5.2.孳生率(%)=阳性孳生地处数/孳生地调查处数
2. 室外环境四害密度快速调查
2.1. 鼠类
2.1.1.鼠迹
2.1.1.1.鼠迹判定:鼠尸、鼠洞、鼠粪便、鼠脚印、鼠爬痕、鼠道、鼠咬痕、活鼠等鼠活动的迹象,即为鼠迹。
2.1.1.2.检查场所:居民建筑四周、垃圾分类点(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桶通道)、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河道沿岸、道路两侧、公园绿化、假山周围、单位或居民院内、工地、车站、绿化带下水道窨井口周边等场所。
2.1.1.3.检查路径:在不同生境类型的检查场所累计行走的公里数(km),每类生境检查不超过100米。
2.1.1.4.记录:行走路径(km)、鼠迹处数(处)
2.1.1.5.计算:路径指数(处/km)=鼠迹处数/行走路径
2.2. 蝇类
2.2.1.孳生地
2.2.1.1.孳生地判定:垃圾分类点(垃圾桶、垃圾箱、果壳箱)、垃圾堆放点、垃圾车、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散落垃圾等蝇类孳生地,包括腐败动物质、腐败植物质、稀人粪便(随地大小便)、禽畜粪便(猫狗宠物粪便)、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等。
2.2.1.2.阳性孳生地:任一蝇类孳生地只要检出蛆虫(蝇幼虫)或蝇蛹,即判定蝇类阳性孳生地。
2.2.1.3.孳生地阳性处数:检出的所有蝇类阳性孳生地处数总和。
2.2.1.4.密度计算:孳生率(%)=孳生地阳性处数/检查的蝇类孳生地总和×100%
2.3. 蚊虫
2.3.1.小型积水蚊幼密度(路径法)
2.3.1.1.小型积水:各类盆、缸、罐、桶、假山、石穴、竹筒、树洞、轮胎、盆景、塑料遮布、散落垃圾等容器和下水道、雨水井等小型积水。
2.3.1.2.阳性积水:检出含有蚊幼或蚊蛹的小型积水。
2.3.1.3.延长米数(行走路径数):沿社区、居民区、有院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工地、车站、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类型生境检查蚊幼孳生地所行走的路径公里数(km)。
2.3.1.4.计算:路径指数(处/km)=蚊幼或蛹阳性积水处数/延长米数
2.3.2.中大型水体蚊幼密度(勺捕法)
2.3.2.1.中大型水体判定: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景观水池、死水塘、污水沟等中大型水体。
2.3.2.2.采样勺:沿岸边每10米左右在离岸边1米范围迅速采样1勺,检查有无蚊幼或蚊蛹。
2.3.2.3.阳性勺数:有蚊幼或蚊蛹的勺数。
2.3.2.4.记录:采样勺数、阳性勺数、蚊幼及蚊蛹数。
2.3.2.5.计算:
2.3.2.5.1.采样勺指数(%)=阳性勺数/采样勺数×100%
2.3.2.5.2.密度指数(只/勺)=蚊幼或蚊蛹数/阳性勺数
2.3.3.特殊场所成蚊密度(人诱停落法)
2.3.3.1.特殊场所:居民区、公园、绿化、丛林、花房、汽修厂、轮胎集放地、废品站点等室外环境成蚊栖息活动的特殊场所。
2.3.3.2.监测规范:蚊虫活动高峰时间(上午8-10时或下午16-18时),在上述特殊场所,暴露右小腿(一侧小腿),收集统计30min内停落在腿上的雌蚊数。
2.3.3.3.计算:停落指数{只/(人·30min)}=收集雌蚊数/(诱蚊人数·诱蚊次数)。
3. 技防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快速调查
3.1. 防鼠设施
3.1.1.防鼠设施内容及合格标准
3.1.1.1.排水系统(篦子、地漏):设立网眼<10mm的金属材质防鼠网或防鼠篦子,且无破损,不被移位;地漏加地漏盖,且地漏盖完好无损,加盖严实,不遗失。
3.1.1.2.门(底边、侧边):门下边缝、侧边缝<6mm;木门及门框底部加装不锈钢铁皮300mm;食品库房设立600mm高金属挡鼠板,且确保使用。
3.1.1.3.管线孔洞:封堵所有对外管线孔洞,确保所有管线孔洞≤6mm。
3.1.1.4.排风扇:1楼或地下室鼠类可进入的排风扇(通风口)应设立网眼≤6mm的金属网罩。
3.1.1.5.窗户:1楼或地下室窗户玻璃完好,无破损。
3.1.2.检查间数:以实际检查的室内区域进行折算统计,每15㎡及不足15㎡折算1间,折算统计出的间数总和即为检查间数。
3.1.3.不合格间数:在任一标准间内检出上述任一类型防鼠设施不合格的,即判定该房间防鼠设施不合格;不合格的房间总和,即为不合格间数。
3.1.4.合格间数:即防鼠设施检查间数减去防鼠设施不合格间数。
3.1.5.合格率计算:防鼠设施合格率(%)=防鼠设施合格间数/检查房间数×100%
3.2. 防蝇设施
3.2.1.防蝇设施内容及合格标准
3.2.1.1.门帘:在食堂、餐厅、超市、商场、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安装门帘。门帘宽度不得小于门洞宽度,帘与帘重叠4cm以上,门帘下沿离地≤0.5cm,不宜过长或过短。蝇类发生季节,门或通道开放时,门帘不得扎起,应自然下垂,保持完好无损。
3.2.1.2.纱门、纱窗:生产、加工、销售、储藏食品场所的门窗或通道应安装纱门纱窗;通往外部的排风扇应安装纱网;熟食、快餐摊必须安装玻璃橱或纱柜或纱罩;纱门、纱窗、纱橱、纱罩或纱柜网眼≥22目{纱网目数指的是长宽一英寸(约2.54厘米)面积内孔的个数},纱门纱窗等框架尺寸和门窗、柜台、通道、排风扇等框架尺寸相匹配、相吻合,前者不得小于后者,而且保持纱门、纱窗、纱网呈关闭状态。
3.2.1.3.风幕机:安装在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出入口上方或侧方。风幕机风幅应>门洞宽度,风速≥7.62m/s,风口向外倾斜30°。蝇类发生季节,门或通道开放时,风幕机应正常运行,保持防蝇效果。
3.2.2.检查房间(处)数:直接入口食品场所1个密闭独立房间为1间检查,其他公共场所检查房间数根据应设置防蝇设施的场所处数统计检查房间(或处)数。
3.2.3.不合格间判定:在应设置防蝇设施场所(厨房、熟食间、冷菜间、水果制作间、无包装食品橱柜等食品区域及公厕、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等其他公共场所出入口),没有设置或设置不规范或蝇类发生季节未正确使用,即判定防蝇设施不合格。
3.2.4.合格间数判定:合格间(处)数=检查房间(处)数—不合格间(处)数
3.2.5.计算:合格率(%)=防蝇设施合格间(处)数/检查房间(处)数×100%
3.3. 毒鼠屋
3.3.1.应设场所: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堆放点、老旧小区、城中村、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等生境外环境以及有鼠迹或鼠活动场所。
3.3.2.毒鼠屋合格判定
3.3.2.1.应设场所应规范设置合格维护毒鼠屋;
3.3.2.2.毒鼠屋规格符合标准,长宽高(25~30cm)×14cm×(12~14cm),鼠道直径≥8cm,两头开口;
3.3.2.3.安全布点,位置隐蔽,具防水要求,具警示标签;
3.3.2.4.安装位置,沿墙根布置,与墙面不留缝隙,距离墙角1m以上。
3.3.2.5.毒鼠屋数量及间距依据鼠类习性、觅食特征及当地鼠情、生境、卫生状况设置,布点合理,数量适当。居民住宅或单位办公楼每单元2-3个,其他建筑约20米1个;单位院内的围墙、绿化、花坛,每100米左右1个;公园、广场、绿地、花园等有鼠活动场所每隔300米左右1个,或每200㎡1个;垃圾房、中转站、公厕等处,每处1-2个;农贸市场外围每30米左右1个。以上鼠患及其他地区鼠患严重区域,应适当增加数量。
3.3.2.6.规范维护,灭鼠剂每个毒鼠屋15-20克,成堆放置,无霉变,无受潮,无盗食,无陈旧等情况,新旧灭鼠剂不混放,灭鼠剂不散落毒鼠屋外围,被盗食及时补投。毒鼠屋清洁干净,完好无破损,无移位,警示标签与毒鼠屋位置一致。
3.3.3.毒鼠屋不合格判定:检出以上任一规范不符要求,即判定检查的该毒鼠屋(或应设场所)不合格。
3.3.4.毒鼠屋合格数=毒鼠屋检查个数—毒鼠屋不合格个数
3.3.5.记录:毒鼠屋调查个数、不合格个数、不合格问题点。
3.3.6.计算:毒鼠屋合格率(%)=毒鼠屋合格数/毒鼠屋检查个数×100%
3.4. 捕蝇笼
3.4.1.应设场所:公园、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等外环境。
3.4.2.捕蝇笼合格判定
3.4.2.1.设置位置:上述应设场所务必设置,春秋凉爽季节应设在向阳处,盛夏高温季节应设置在树荫等遮阴处,且不在室内环境使用捕蝇笼。
3.4.2.2.设备完好:应确保捕蝇笼完好无损,不移位,不倾斜,正常捕蝇。
3.4.2.3.诱饵维护:确保诱饵充足、有效,及时更新,不存在干枯或积水过多或无诱饵,影响效果。
3.4.2.4.清洁:及时清除捕蝇笼内蝇尸、杂物等,确保无堆积。
3.4.2.5.设置季节:4-11月,实时维护。
3.4.2.6.数量:应设场所务必设置,数量根据实际场所卫生状况、面积设置。
3.4.3.捕蝇笼不合格判定:检出以上任一规范不符要求,即判定检查的该捕蝇笼(或应设场所)不合格。
3.4.4.捕蝇笼合格数=捕蝇笼检查个数—捕蝇笼不合格个数
3.4.5.记录:捕蝇笼调查个数、不合格个数、不合格问题点。
3.4.6.计算:捕蝇笼合格率(%)=捕蝇笼合格数/捕蝇笼检查个数×100%
3.5. 灭蝇灯
3.5.1.应设场所:八小单位、餐饮单位、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码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食品操作间(食堂)、餐厅、食品销售区以及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等室内环境。
3.5.2.灭蝇灯类别:电击式、粘捕式、吸入式等。
3.5.3.工作原理:利用日光灯、蓝光灯或紫光灯(波长265-365nm)作引诱源,灯外围安装高电压(3000-4500V)、低电流(5-10mA)的电网或放置粘虫纸或风叶气旋设备,被灯光引诱的飞虫(蚊蝇等),触及电网或被粘捕或被吸入集虫器(袋)风干而死。室内食品区域建议安装粘捕式灭蝇灯。
3.5.4.安装规范:
3.5.4.1.安装场所:安装在厨房、餐厅、商场、市场、卫生间、垃圾房等室内场所,离裸露食品、餐具、产品等核心位置1-3米距离,尽可能保持足够远的距离,减少食品污染风险;
3.5.4.2.在上述应设场所规范设置、维护灭蝇灯;
3.5.4.3.安装高度:灭蝇灯底部离地高度1.8-2米,顶部离吊顶0.6-1.2m;
3.5.4.4.电源:独立电源,不和其他照明等电源合用,确保24小时运行;
3.5.4.5.避光:安装在光线较暗场所,避开其他光源,降低光线的竞争力;
3.5.4.6.对外:不安装在正门口、窗口等室外可见灭蝇灯灯光的位置;
3.5.4.7.防撞:避免安装在门后或其他物品能够轻易碰到灭蝇灯的部位;
3.5.4.8.防爆:避免安装在粉尘干燥、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安装防爆灭蝇灯;
3.5.4.9.避干扰:室内用灭蝇灯不能挂放在冰箱、空调上面和电风扇附近,风和声音都会影响其效果。
3.5.4.10.垂直:电击式灭蝇灯,悬挂时,不贴墙或平行墙面挂放,要悬空或灯管与墙面成90度角,以充分发挥灭蝇灯两面的引诱作用。
3.5.5.维护规范:
3.5.5.1.运行维护:24小时开启运行,蚊蝇季节,不出现关闭或灯管不亮现象;
3.5.5.2.灯管维护:定期采用波长检测仪监测灯管光源波长(灯管照射强度和波段),适时更换灯管;或至少每年更换1次灯管;
3.5.5.3.粘纸维护:至少每月更换1次黏虫纸,或根据黏虫数量确定更换频次(一般超过粘纸面积70%需要更换);
3.5.5.4.清洁维护:不少于每周1次清洁灭蝇灯内外表面、电网和接虫盘;
3.5.5.5.注意事项:清洁电网时,确保切掉电源,避免电击;切掉电源后,应采用绝缘把手的螺丝钉事先放电,避免静电。
3.5.6.不合格处数:在上述区域调查的任一灭蝇灯不符合安装维护标准,即判断该灭蝇灯不合格,以实际调查检出的不合格灭蝇灯数作为不合格处数。
3.5.7.记录统计:记录统计灭蝇灯调查处数、不合格处数,并计算其不合格率。
3.5.8.计算:灭蝇灯不合格率(%)=灭蝇灯不合格处数/灭蝇灯调查处数×100%。
4. 环境卫生状况快速调查
4.1. 陈积建筑垃圾
4.1.1.调查区域:居民区、道路两侧、公园广场、河道沿岸、建筑或拆迁工地等公共室外场所。
4.1.2.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应指定临时堆放点规范堆放,并及时处置,无陈积的建筑垃圾(较长期未清除或未及时处置的建筑垃圾)。
4.2. 杂物乱堆乱放
4.2.1.调查区域:居民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生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废品收购站、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建筑楼道等室外公共环境。
4.2.2.无乱堆乱放杂物现象:上述调查区域应无废弃的生活用品、桌椅、泡沫箱、纸箱、塑料箱、垃圾废品、盆罐罐桶、车辆(废弃自行车、电动车)、汽车轮胎、纸板纸箱等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4.3. 大堆生活垃圾
4.3.1.调查区域:居民区建筑四周、绿化带、垃圾分类点、垃圾房、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工地生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外环境。
4.3.2.生活垃圾规范处置:上述区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生产边角料垃圾应规范分类密封入桶、入垃圾房,不落地,不堆积,不暴露,不过夜,应及时清除,无大堆或成片生活垃圾堆积现象。
4.4. 散落垃圾清洁
4.4.1.调查区域:居民区建筑四周、房前屋后、绿化植被、公园广场、工地生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外环境区域。
4.4.2.无成片散落垃圾现象:上述区域无散落的生活垃圾、杂物碎片、禽畜粪便(猫狗等宠物粪便)、稀人粪便(角落、绿化随处粪便)、闲置废弃容器、动物尸体、腐败植物等垃圾。
4.5. 环卫设施保洁
4.5.1.调查区域:垃圾分类点、垃圾桶(箱)、果壳箱、垃圾车、垃圾房、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等。
4.5.2.环卫设施清洁:垃圾盛放容器(垃圾桶/箱、果壳箱),放置地面硬化,不置于绿化带内或裸露土壤表面;垃圾盛放容器内外表面清洁,应套袋加盖密封,垃圾桶与桶、桶与地面、桶与垃圾房、桶与雨棚等之间无沉积污物,地面无污物无污水;垃圾入桶入袋,应每日及时清除。垃圾储运车辆,对社区、居民区、中转站等处的垃圾储运车辆应保持垃圾密闭存放,储运过程垃圾不外溢,液态污物不溢漏地面或路面,车辆每日冲洗,无死角污物。垃圾房,应设置具有纱窗和门的密闭垃圾房,纱窗、门随时保持关闭,地面硬化,设置排水沟,垃圾投入垃圾房垃圾桶,固态杂物堆放整齐,杂物垃圾每日清除,不外溢出垃圾房;垃圾房室内室外地面、墙面、排水沟每日清洗,不留污物、污水,周边无堆积杂物和散落垃圾、积水容器等,窨井、雨水井盖密封完好无损,垃圾桶参照垃圾盛放容器规范设置清洁。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处理场),其建筑墙基、内外地面应水泥硬化,周边无散落垃圾、堆积杂物和污物污水淤积,室内地面、排水沟、垃圾处理设备、垃圾处理池等保持每日清洁,无污物、污水。
4.6. 单位内环境卫生
4.6.1.调查区域:八小单位、餐饮单位、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室内环境。
4.6.2.厨余垃圾:上述调查单位的厨房、餐厅等场所剩饭剩菜、食物残渣、食品下脚料、过期损坏食品等厨余垃圾每日及时清除,不过夜。
4.6.3.杂物垃圾:上述调查单位的厨房、餐厅、库房、机房、管道井、楼道等室内环境无杂物存在,杂物间杂物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
4.6.4.环卫设施:垃圾桶内外表面清洁,内套垃圾袋,加盖密封;垃圾入桶,及时清除,不外溢。
4.6.5.其他垃圾:下水道、卫生间、卫生死角以及厨房灶台、冰箱、工作台、清洗池、橱柜、洗碗机等设备内部及其下方,无油污、食物残渣、污物、污水等。
4.7. 不合格处(间)数
4.7.1.室外环境:上述室外环境卫生标准有任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处卫生不合格,并记录、统计不合格处数(处)和行走路径(km)。
4.7.2.室内环境:以每15㎡为1标准间,检出上述单位室内环境卫生标准有任一项不符合即判定该间卫生不合格,并记录、统计卫生不合格间数(间)和检查间数(间)。
4.8. 计算
4.8.0.1.室外环境不合格卫生:路径指数(处/km)=不合格处数/行走路径
4.8.0.2.室内环境不合格卫生:卫生不合格率(%)=不合格处数/检查间数
5. 参考资料
(1)GB/T23795-2009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
(2)GB/T23796-2009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
(3)GB/T23797-2020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
(4)GB/T23798-2009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
(5)《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系列标准理解、应用与实施 曾晓芃 2010.8
(6)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现场评估指南 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 2018.11
(7)T/CPCACN0010-2020 室内灭蝇灯安装规程
本文鸣谢:杭州鹏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刘西保